做好信访工作是党委、政府听取民意、了解社情的重要途径,是解决诉求、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各部门应尽的义务。现就当前的信访维稳工作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情况介绍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着力畅通信访渠道,排查信访隐患,解决信访难题,取得了良好效果,一大批重复访、越级访、群体访的大案积案得到调处,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信访维稳工作高度重视,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优化群众诉求渠道。县委、县政府领导还多次直面群众进行接访,答复问题、解决矛盾。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县信访渠道做到了多样性、便捷性、通畅性。虽然信访维稳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有几个方面的情况要引起注意。一是尽管信访维稳工作渠道更加畅通,但群众上访方式却更趋激烈,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的事件也不时出现。二是尽管决策部署注重保护群众权益,但利益问题引发的信访维稳案件始终占据大头。一边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一边是群众合法利益的保障,如何找到两者的平衡点,从根本上防范这类事件重复发生,应成为信访维稳工作思考和关注的一个重点。三是尽管信访维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但信访维稳工作还是没有从被动应付、疲于奔命、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有了相关配套的制度,为什么收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症结何在,改进的着力点何在?这应当引起我们的深思。
二、成因分析
信访维稳问题一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既与政府部门有关也与上访群众有关。
1、通过对大量信访维稳案件的分析,引发冲突的原因无不是利益得失之争。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重要关口,因利益关系调整引发的信访维稳问题呈现高发多发态势。特别是经济领域问题向稳定层面传导辐射,进一步加剧了信访维稳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虽然我国经济社会环境总体是好的,是和谐的。但也积累了许多这样那样的发展中的问题。这些问题很多是特定历史环境所致,又反过来影响着社会环境。一是政策一方面对地方政府促和谐提出硬目标,另一方面又对地方政府施政行为划红线、设禁区,导致基层政府实际上事权与责权不统一,目标与行动难协调,经常陷入两难境地。比如违规建房、违章营运、违法生育的问题,公益事业建设中集体与个体意愿不一致导致的问题,重点项目建设中因“钉子户”不配合导致的问题。很多时候地方政府夹在当中无所适从,对上访群众只好不断妥协退让。这不仅为越级访、重复访埋下隐患,而且损害地方政府威信,助长缠访闹访歪风。二是当前出现许多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在调处涉法涉诉信访维稳事件中,法制途径的程序过繁、时效过慢、成本过高,加上司法监督不够完善,司法公正备受质疑,即使千辛万苦赢得“官司”,往往还要面临执行上的遥遥无期。过高的门槛导致许多涉及群众“不走法院走信访”。三是相关职能部门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措施不果断。特别是对一些跨部门、跨区域的信访维稳案件,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多,主动负责、真心解决的少,致使小事拖成大事,轻病拖成重症,错失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2、少数党员干部素质不高、作风不好、责任心不强,是造成群众上访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眼里只有经济效益,没有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既不及时报送信息,也不及时采取措施,“逼”群众上访;一些基层领导为出政绩,脱离实际盲目上大项目,不顾群众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之类的违民意、失民心的事,“惹”得群众上访;少数领导干部放不下架子,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矛盾激化,局面复杂,干群关系紧张对立;一些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从不去直面矛盾,真心解决问题,以至小事拖大,出现上省、进京上访。
3、部分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错误认识,也是造成群众上访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是认为只有上面的政策是好的、干部是好的,遇到切身利益问题习惯性地把矛盾和责任怪罪到基层政府和干部身上,认为只有找到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公正解决问题。这也与上面部门个别接访干部遇事动辄批转责成基层如何如何办理,而不及时进行公正客观、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有一定关系。二是认为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才更可靠、更可信、更踏实。三是不管有理无理,认为只要上省、进京去上访,就能抓住政府的“软肋”,实现自己的意图。四是认为上访后,会有专门的领导来过问和帮助协调问题。因此,既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习惯于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三、个人建议
1、围绕民情、民意,更好地完善信访维稳渠道。一是要加强信访维稳渠道建设。着眼降低群众上访成本,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努力构建多渠道、多方式、多元化的接访格局。二是要加强信访维稳数据库建设。着力构建自下而上,内部共享,相互贯通的信访维稳案件资料库,把每一个信访维稳案件的发生事由、处置经过、政策依据、存在问题、包案领导等相关情况整理入库,以此厘清无理缠访闹访行为,方便上级部门监督基层行为、正确处置现场,推动信访维稳工作向理性化、有序化、良性化方向发展。三是要加强信访维稳队伍建设。特别是注重建好、管好、用好维稳信息督查员队伍,解决好待遇难落实、身份难界定、工作难开展、考核难统一等问题。
2、围绕解民难,更好地调处信访维稳矛盾。关键是建立和落实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管用机制。一是要建立和落实信访维稳案件综合治理机制。构建信访维稳工作部门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格局。特别是对一些跨县、市甚至跨省的人、地、事三分离的案件,上级也应建立和落实相关机制,不能停留在“见招拆招”,更不能简单地把问题下推、矛盾下交、压力下放,使基层政府陷于困境。二是要建立和落实信访维稳案件高层决策机制。特别是对一些包案领导“包而未息”的重复疑难案件,要落实党委、政府高层决策机制,限时未办结的,及时提交党委、政府办公会集体决策,不能当决不决、久拖生乱。三是在要建立和落实突发事件访应急处置机制。根据突发事件发生不确定、处置很紧急、情绪易失控、先机更关键的特点,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组建专门机构,成立专项基金,安排专业人员,开展专项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根本解决。
3、围绕促进民生,更好地规范信访维稳秩序。关键是把握好“三个结合”:一是宣传相关法制与提高机关效能相结合。坚持一手抓机关效能建设的同时,一手抓相关法制宣传,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上访。二是加强思想教育与惩处恶意上访相结合。要教育有过高要求者自觉放弃过高要求。同时对一味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提过高要求、搞过激上访甚至恶意缠访闹访的“上访钉子户”,要出台专项处理规范,严惩恶意缠访闹访行为,把基层政府从一味妥协退让的状态中解脱出来。这也是建设法制社会的内在要求和根本方向。三是疏与堵相结合。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信访维稳案件,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对于动辄妨碍公共交通、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过激访案件,必须坚决制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4、围绕顺民心,更好地落实信访维稳责任。要按照“第一责任”的要求和标准,切实把信访维稳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一要实行过硬调度。就是要把信访维稳工作摆到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来对待,党政班子要定期集中听取汇报,分析形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二要实行过硬督查。对重大信访维稳案件,基层组织要安排专门人员,实行专项督查,跟踪督查;上级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回访督查。三要实行过硬考核。坚决兑现奖惩,该“一票否决”的坚决“一票否决”。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罗平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