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县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协商发言材料之二
关于发展我县楠竹产业的建议
——黄传柏委员代表科技科协界发言
湖南省竹子种植面积居全国第二,省政府已将竹产业列入省长工程,决定打造千亿元产业项目。怀化市是全省重点竹产区,市政府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武陵山片区的竹产品加工中心、竹科技培训中心、竹文化展示中心。我县是怀化市六个楠竹产业发展重点县、市(区)之一。发展楠竹产业,对加快我县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速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作用。
一、我县楠竹产业发展情况
我县现有楠竹面积11.7万亩,全部为笋、材两用林,立竹总量达1710万根,占全县森林面积 5.2%,立竹度每亩在250株以上的约有2.3万亩,立竹度每亩在150—250株的约有3.9万亩,立竹度每亩在150株以下的约有5.5万亩,每年可供采伐为130万根,主要分布在江东、平茶、寨牙、文溪和三锹等乡镇。在现有楠竹林中,低产低效林和混交林面积达8万余亩,大量的楠竹林没有按标准要求管护,也没有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自2000年以来,我县楠竹产业也有过一些发展,共营造楠竹林500余亩,开展楠竹林低产改造近5000亩,仅竹胶板厂就有4家,另外还有竹筷厂、竹拉丝厂等楠竹加工企业18家,年消耗的楠竹在180万根以上。但因基地建设滞后,企业规模小、效益差,同质化竞争激烈、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我县楠竹产业开始出现下滑。2012年,楠竹加工企业只有14家,年消耗楠竹仅30万根,生产竹胶板的加工企业已经全部停产倒闭,主要生产竹筷、竹帘、竹席、竹块、竹拉丝等产品,除少数A级产品(竹筷)销售给外省商家用于出口,其余低端产品销往大连、长沙、桂林等国内城市。由于楠竹加工企业发展起步较晚,规模小,起点低,技术含量不高,没有龙头企业作支撑,全县楠竹产品产量、质量均不占优势,市场占有能力明显落后于会同、洪江、绥宁等周边县、市(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竹林整体质量不高。近年来,虽然我县对部分楠竹林进行了低改,但是步伐较慢,低产林面积依然比较大,竹林的整体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亩产立竹量低。据统计,我县亩平均楠竹株数仅为130根,远未达到中等竹林(每亩150根以上)的要求,与丰产林(每亩250根以上)相比,相差较远。二是径级偏小。据抽样调查,全县围径6寸以下的占39.8%,围径7—9寸的占50.3%,围径1尺以上的占9.9%。从结构上看,中小径级楠竹较多,而大径级楠竹较少。三是竹龄结构不优。科研资料显示,1、2、3、4度竹的最佳结构是3:3:3:1。而我县楠竹结构为:1度竹占47.8%,2度竹占31.5%,3度竹占16.8%,4度竹占3.9%,1、2度竹比重过大,而为最佳原料的3度竹的比重却偏小,竹龄结构上有待优化。
2.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我县大部分林农资源培育习惯差。只喜欢楠竹自然扩展,不愿新造竹林;只砍大竹、壮竹,不砍小竹、差竹;要么长期不砍,要么包山卖、倒山砍;轻视抚育管理,很少采取除杂、垦复、施肥等措施。由于抚育习惯差,致使楠竹长势不均,我县楠竹林呈逐年衰退的现象。深究其原因:一是新造楠竹林一次性投入太高,而成本收回太慢;二是原有的楠竹长期未抚育,林地板结,地下竹鞭拥塞,不利楠竹生长;三是部分楠竹林多年荒芜、杂乱混交,竹排不整,杂灌丛生,妨碍楠竹生长;四是由于砍伐不当,造成立竹稀疏,叶面积指数低,或竹龄结构保留不合理,降低新竹产量;五是滥挖竹笋,造成出笋不成竹,弱竹和小竹多,降低新竹的数量和质量。
3.产品开发力度不够。目前,我县的楠竹加工企业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经营方式粗放,经济效益不佳,甚至处于亏损状态等现象。一些企业没有自己的销售渠道,缺乏市场竞争力。这些加工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很容易遭到淘汰。长期以来,我县楠竹加工利用停留在对主竹的初步利用上,资源浪费大,附加值相对低,其余如竹蔸、竹壳、竹梢、竹尾、竹废料等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受市场、技术、资金等因素的影响,我县企业无法进行深加工,而外地的深加工企业又很难引入,导致楠竹原竹价格与附加值无法提高,严重制约了我县楠竹产业的良性发展。
4.政策扶持力度较小。我县是一个以杉木、马尾松用材林资源占主导优势的林业县,楠竹产业在我县的比重不大。由于我县现有财力有限,对楠竹产业发展支持力度不够。前些年,我县也制定了楠竹低改每亩补助100元等激励政策,因补助资金没有纳入财政笼子,只能向上级林业部门争取,低改补助很难足额及时奖励到位,影响了林农低改的积极性。目前,造林单价持续走高,新造楠竹林每亩达1500元,楠竹低改每亩达600元。我县楠竹经营面临着自身资金不足,各级各部门政策扶持资金不够的局面。在扶持楠竹加工企业方面也做得不够,没有制定楠竹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信贷部门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大。我县原有的4家竹胶板厂相继停产倒闭,仅存的加工企业只是加工初级产品,在精深加工、提升产品档次和水平,进行科技创新等方面就更无法做到。
三、对策与建议
1.科学规划,大力发展楠竹产业。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我县楠竹产业建设。建议分两步走:第一步,用五年左右时间优先培育楠竹资源,提升楠竹林基地的立竹量和优化竹龄结构。一是进行低改。改造面积每年要达1万亩以上,改造后的楠竹林每亩立竹量要达到150根以上,每亩立竹量250根以上的要超过50%,竹龄结构要调整为3:3:3:1。二是示范带动。要选择几个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楠竹基地进行低改示范。要多方筹集资金高标准抓好示范基地改造,以辐射所有林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新造楠竹林。要采取林农、加工企业投资投劳,政府以奖代投的方法鼓励林农种植楠竹,支持加工企业开发楠竹生产基地。我县每年要新造楠竹林5000亩以上。第二步:在发展楠竹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一批楠竹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我县楠竹产业。目标:力争到2030年全县楠竹面积达到20万亩;扶持一批楠竹加工企业,引进1—2个楠竹加工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支撑作用,使全县楠竹加工企业年产值翻二番,效益得到明显好转。
2.政策支持,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及时调整楠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县级领导抓楠竹产业,成立楠竹产业发展办公室,从政府办、林业、国税、地税、工业、财政等单位抽调人员,办公室应设在县林业局。各乡镇也要成立楠竹产业发展办公室,并明确1名领导专抓,林业站具体负责。二是制定激励政策。县委、县政府要落实《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怀政发[2013]12号)文件精神,出台关于鼓励楠竹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激励各级各部门积极招商引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开发楠竹产业。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县委、县政府每年要组织一次以上银企洽谈会,协调解决楠竹加工企业贷款难题。金融部门要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要积极探索发展民间担保组织、推出商标和专利权质押贷款、企业联保等金融创新产品。县财政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楠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四是规范执法行为。要对全县楠竹加工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严禁部门“三乱”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给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3.强化管理,合理经营楠竹资源。一方面,要转变观念。要树立“把竹当菜种”的经营理念,摒弃粗放管理的传统习惯,接受科学的管理方法,优化生产管理模式。要抓好楠竹丰产林的培育,学习推广浙江吉安的楠竹钩稍技术和标注楠竹年份的方法,合理调整笋、竹结构,实行分类经营,在提高单位面积的基础上,抓好优良品种的培育,提高楠竹的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成以森林公安、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护林员队伍相配合的资源保护管理体系,从源头强化对楠竹资源的管理。要坚持每年下达楠竹限额采伐计划,凭证采伐,确保每年的采伐量小于年生产量。要定期开展楠竹资源用途的调查,了解资源加工增值效益,限制高耗低效加工,从而达到减少资源消耗,遏制过量采伐的目的。
4.深化加工,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一是外补内聚,充分调动外来资金和县内民间资金,组建有一定生产规模、能够开拓市场、带动产业链的龙头企业。要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形成“公司+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出现一大批从事楠竹加工、经营的专业乡镇、专业村和一些地域集中、产品一致的楠竹小区。二是改变粗放加工产品结构,提高综合利用率。要着力延伸产业链条,引进配套加工业,在加工竹筷、竹帘、竹拉丝和竹地板的基础上,开发竹薄贴面、竹炭、竹汁、竹保健品等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带动竹蔸、竹梢、竹青、竹叶、竹枝等边角废料的产品开发。三是开发新型科技产品。树立“以竹胜木”的新思维,开发那些不能单纯用木材制造或需要特殊珍贵的木材才能制造或唯有竹材能制造的新型科技产品。这类产品投入市场后,具有长远的竞争潜力。
5.健全网络,拓宽楠竹市场空间。一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要鼓励楠竹加工龙头企业采用“加盟、连锁、直销”等多种产品销售模式,不断拓展楠竹产品市场营销网络,进一步提高楠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要大力发展楠竹产品营销企业,积极培育中介组织、经纪人队伍,构筑和完善楠竹营销网络。二是发挥楠竹产业协会的作用。县乡两级都要成立楠竹产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楠竹产业协会的自律、指导、协调、服务等作用,提高竹农适应市场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促进楠竹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开发楠竹旅游业。要在有成片竹林形成竹海的地方,建设以观竹、赏竹为主的,集竹风景、竹文化、竹艺术于一体的旅游景点。这些景点可以成为竹文化交流的媒介和竹业技术、竹制品推广的展台。要通过开发楠竹市场,做大做强楠竹产业,不仅可以发挥楠竹调节气候、净化空气、优化生态环境的作用,而且还能让竹农增收、企业增利,国家增税,同时,能推动县域工业经济战略性调整,培育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推动我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黄传柏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