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教育机构是我国教育开办形式的重要补充,近年来犹如雨后春笋般异军突起,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然而,民办幼儿教育机构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特别关注的难点、焦点、热点问题,相应地它关系到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学生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发展问题。按照国家现行政策,结合靖州县实际情况,笔者认为认真探求规范县级民办幼儿教育收费管理方式刻不容缓。
一、靖州县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发展的情况
靖州县地处湘、桂、黔三省交界之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发达,历来是边界商埠之中心。很多各地商人落户靖州经商,人口不断增长,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从小抓起的观念深入人心,人们对下一代培养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加之投资者有敏锐的眼光,顺应家庭和社会的需求,在城区和城区边缘农村,开办幼儿园越来越多,条件越来越好,收费越来越高,越办越红火,成为不少人的投资方向。据靖州民办教育机构公示的2013年靖州县合法办园手续的30余所。
二、民办幼儿教育机构收费状况
县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县教育局核发《办园许可证》,价格管理权限在县级主管部门。根据经济发展需要调整标准,基本上是每隔2至3年调整一次学费,其标准根据幼儿园投入情况、教学成本、教师职工工资福利等因素测算成本,按规定确定。目前城乡民办幼儿园每期的收费标准分别是2000—3000元。
三、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在收费上存在的问题和现象
(一)收费备案意识差。一是各类培训班收费没有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靖州县有舞蹈、外语、书画、声琴、计算机等培训班18个,招收的对象为3至6岁的儿童。各类培训班按市场行情自定收费标准,没有到价格部门备案。二是民办幼儿园大部分收费备案公示意识差,目前我县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收费备案的不到15%,只有一些规模较大的幼儿园进行收费备案。
(二)收费政策理解不透,增加学生负担。一是幼儿园认为不管是新生还是老生,都是同一环境、同一师资队伍教育下学习,应该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忘记了原收费标准中一次收取了建校费的事实。二是为了改善学校环境,民办教育机构采取贷款的方式在教室、食堂安装空调,改善了学生学习、生活的环境,但利息支出转稼于学生身上增加了学生的负担。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些民办幼儿园负责人把学校作为一种投资,追求利益最大化,眼睛里只有投资回报,因而出现乱收费,超标准收费等情况。
(二)接受价格管理意识差。一些民办幼儿园负责人认为只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抓好教学、抓好安全就可以了,至于向学生怎么收费则自己根据学生人数、市场需求、物价水平确定就行了,可以完全自主决策,从而不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更不主动接受管理和监督,有的甚至督促也不整改。
(三)体制缺陷、监管乏力。根据价格主管部门职责分工是管检分离,价格管理部门是对管理对象是否按规定收费标准收费是否审批备案,收费公示是否做到了醒目、固定、及时,收费发票是否符合要求,以此确定检审是否合格。对管理存在的问题只能责令整改,注销许可证和服务价格登记证,但对价格违法行为却只能由价格检查部门查处,而价格检查部门不可能每个单位都去查处。即使注销收费许可证或服务价格登记证并没有影响其收费,存在有证无证都无所谓的现象,从而管理乏力。
五、加强民办幼儿教育机构收费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价格政策的宣传力度。价格主管部门要多在电视、网络媒体宣传各类价格政策,要将价格文件及时在网上公布,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召开的开学工作会,在会上宣讲收费政策、要求。
(二)加强监管、切实把好办学收费关。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并执行上级教育收费政策,结合靖州县实际制定出规范、科学、合理的收费制度。要不定期到民办幼儿教育机构进行察看及时掌握各类幼儿园收费动态、幼儿园经营成本及经济状况、发展势头等,准确审批和备案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相关收费标准,及早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
(三)完善体制,增强监管力度。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要从基层价格工作出发,赋予基层价格管理部门在日常价格管理中的处理权。按照定价权限贯彻上级价格政策,落实上级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日常管理。这些职责如果不能赋予处理权,则管理空洞无力,只有能处理、管理才能有好的效果,才会更好地发挥管理职能作用,同时要争取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将收费审批、备案内容、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年度评估内容。民办幼儿教育收费涉及千家万户,收费是否合理是民生问题,不是小事,要把好民办幼儿教育收费关,必须把教育机构收费是否审批、是否备案、收费年检是否合格作为教育机构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样,才能从源头规范民办幼儿教育机构收费行为,提高管理效果。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周晏军 梁和国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