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6月8日讯(通讯员 李章煌) “禁止经营和使用高效、高残留农药”、“靖州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2016年6月5日起施行”6月6日,正逢农历赶集日,大堡子镇为积极宣传贯彻落实《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通过悬挂横幅,分发资料,大屏幕滚动播放,让过往群众、经营业主、公职人员了解生态保护条例的重要意义、具体要求、主要措施、惩罚规定等内容,提高辖区内居民的环境意识、生态意识、绿色意识、保护意识、自律意识,凝聚起抓生态环境就是维护和促进经济持续长远健康发展的先进生态思维。
作者:李章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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