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应知应会108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维护民族团结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维护民族团结的制度保障。坚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是维护民族团结的基本路径;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2、新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3.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我国民族工作的基本方针
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4.什么是民族团结: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即各族人民基于共同的利益,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共同努力奋斗。
5、民族问题具有哪些特征: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国际性和普遍性。
6、民族团结政策的内容: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促进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7、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涵: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由政府主导、各民族群众广泛参与、创造性地推进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进步的一切社会活动。
8、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特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民族工作领域的方方面面,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广泛的群众性、鲜明的时代性、形式的多样性、永恒的创新性、切实的针对性等特点。
9、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10、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思路:一个核心、一个突破点、三个重点、三个创新、五个转变,即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争取人心为突破点,以全社会参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和社会成员全覆盖为重点,创新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思路、内容与方法,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创新性、全面性的转变。
11、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坚持的原则: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
12、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内容:进机关、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村)、进宗教活动场所。
13、十九大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14、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
15、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最重要目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重要途径: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16、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相互”: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17、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
18、四个人人:人人都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人人都懂得民族政策,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
19、五个认同:强化对祖国的认同、中华民族的认同、中华文化的认同、中国共产党的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20、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三个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21、马克思主义“五观”: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
22、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23、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4、四个伟大: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25、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26、四种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7、三个不忘:不忘党的恩情、不忘祖国的温暖、不忘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历程。
28、党和国家ー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9、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30、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位体”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32、“中国梦”的本质内涵: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33、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34、“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35、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36、十九大提出的民生七有: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37、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38、中华民族精神的基本内涵:爱国主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
39、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0、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
41、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
(1)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逐步与全国的发展相适应。
(2)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全面进步。
(3)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活力。
(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必须建立和健全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的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使自治法更好地发挥作用。
(5)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坚决维护祖国的统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高度警惕和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违法犯罪活动。
42、在民族工作中,党和国家所强调的“五个维护”: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43、现阶段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44: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45、中华民族共同发展的重要前提:团结稳定
46、什么是民族::民族是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种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47、什么是民族问题::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民族问题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国际性和敏感性5个基本特征。
48、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 民族区域自治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9、什么是城市民族工作:指的是以城市少数民族为主要对象的民族工作及与城市功能相联系的民族工作
50、党和国家保护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16字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
51、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主要任务:改善村寨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重点推进民居保护与建设、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52、十九大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3、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时坚持的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法治的原则;(3)坚持教育疏导的原则;(4)坚持及时处理的原则。
54、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内涵是“八个坚持”:(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3)坚持维护祖国统一;(4)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5)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6)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7)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8)坚持依法治国。
55、我国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1)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2)实施民族区域自治;(3)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4)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5)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6)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7)发展少数民族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
56、为什么说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
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依据和手段,协调民族关系的规范和准绳。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我国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光辉成就。事实证明,我们党的这些民族政策完全符合我国国情,是正确和行之有效的,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是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根本保证。
57、维护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意义
民族团结是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中国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维护民族团结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1)民族团结是国家统一的重要保证; (2)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3)民族团结是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58、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是:祖国统一。
59、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
60、人民币使用哪几种少数民族文字:我国人民币主币除使用汉字之外,还使用了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壮文4种少数民族文字。
61、宪法对少数民族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2、公民的基本义务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4)劳动的义务;(5)受教育的义务;(6)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7)依法纳税;(8)夫妻双方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父母。
63、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是哪个:壮族。
64、什么是民族风俗习惯:一个民族的人们在生产、居住、饮食、婚姻、丧葬、节日、庆典、礼仪等物质文化生活上的共同喜好,习尚和禁忌。其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稳定性。2、群众性和社会性。3、民族性和敏感性。4、地域性。
65、我国关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基本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66、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1、坚持民族平等;2、维护民族团结;3实施民族区域自治;4、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5、培养少数民族干部;6、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7、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
67、《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自何时起施行;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5月20日国家民委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国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本办法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与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
《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68、我国《教育法》规定,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教学使用语言文字上的规定是可以使用什么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
69、标志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在实践中的第一次体现和重大胜利的是什么事件:1935年5月,红军长征期间,刘伯承和小叶丹“彝海结盟”。
70、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由什么构成: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民族凝聚力。
71、党和国家解决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7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个人要求的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73、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什么: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联盟。
74、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设立那一年:1987年2月19日。
75、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76、我们党民族政策的基石是什么: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
77、首次明确提出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是哪一年:2003年。
78、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特殊权限: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9、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使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奋斗目标上来。
80、在我国,政府承认的五大宗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
81、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82、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1.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自治;2.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3.各民族自治地方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领导;4.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5.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的结合。
83、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应怎样处理: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依照《宗教事务条例》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84、我国宗教实行的方针:独立、自主、自办。
85、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凡是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法规条例、规章的宗教活动都属于非法宗教活动。
86、《反分裂国家法》规定,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87、我国是在哪一年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入《宪法》:1954年。
88、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政治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89、什么叫民族平等: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一律平等,具有同等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90、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关键是什么: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91、党员干部退休后是否能参加宗教活动:不能。
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更不得传播和发展宗教。对已经信教的党员要加强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摆脱唯心主义宗教观念的束缚;对经党组织帮助教育后仍然没有转变的,要按照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在信教群众占大多数的一些少数民族中,允许党员干部在不违背原则立场情况下,尊重和随顺一些带有宗教色彩和宗教传统但已成为风俗习惯的活动。
92、能不能强迫青少年参加宗教活动:不能。
青少年是未成年的公民,其不信教的权利应受到保护,因此不能强迫他们去参加宗教活动。信教的家长不能带未成年的孩子到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宗教活动,不能强迫他们信教,更不能因此而影响他们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和社会教育。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相信科学、学习科学、传播科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9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内涵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94、如何引领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95、能否在宗教活动场所外进行传教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传教,散发宗教宣传品。
应信教公民邀请,宗教教职人员可以按照宗教教义教规和习惯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医院、殡仪馆、墓地等主持相应的宗教仪式。
信教公民及其亲属可以按照宗教习惯在本人住所内过宗教生活,但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96、基层工作中应如何抵御渗透
对经济、教育、体育、旅游、宗教等方面的正常交往和在华外国人的正常宗教活动,要给予支持和保护;对出于宗教感情私自在我国境内进行传教活动的,要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加以劝阻;对企图控制我国宗教团体和干涉我国宗教事务的,要依法坚决制止;对企图颠覆我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的,要严厉打击。同时,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与境外开展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接受资助的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宗教条件,如设立宗教机构、建立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传教活动等。
97、统一战线的概念:统一战线是不同的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具有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简要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
98、处理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的“八个坚持”原则:坚持平等相待;坚持民主协商;坚持求同存异;坚持自我教育;坚持真诚服务;坚持广交朋友;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抓紧抓细。
99、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是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力量。坚持“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守法。培养和建立一支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100、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统战部门要重点做好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主要是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
101、侨务工作的基本任务: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广泛团结海外华侨和归侨、侨眷,增进同外籍华人的友好情谊,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发展同各国人民的团结友好与合作交流而奋斗。
102、海外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海外统战工作是面向台湾、香港、澳门和海外华侨华人的工作。内容是以振兴中华和祖国统一为目标,致力港澳长期繁荣,促进海峡两岸关系的健康发展;最广泛地团结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促进改革开放,支持祖国的现代化建设。。
1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都起了巨大的作用。该法1984年5月31日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4年10月1日颁布施行。
104、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标志着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10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2011年11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106、《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1991年9月26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5日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根据2007年1月6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修正2007年6月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每年的九月二十七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全县休假一天。
107、《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16年1月15日经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条例》共4章48条,通篇贯穿了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原则。
108、《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2019年5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共5章39条,明确了传统村落保护的职责,划定了重点保护的范围,提出了保护发展的措施,维护了原居住民的利益,对破坏损毁传统村落的行为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等情况应负的法律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
(注:若在编辑中发现有错误,以政策法律法规为准)
中共靖州县委统战部编印
二O一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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