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防控通〔2020〕2号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止疫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所有从武汉等地返乡或到靖人员必须自觉到当地医疗机构登记(在村居住到村卫生室登记,在集镇居住到乡镇卫生院登记,在城区居住到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渠阳镇卫生院就近登记),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管理,居家医学观察14天,观察期间尽量减少外出。
2.交通主要出入口、车站、宾馆、大型商场一律实行体温检测,请市民自觉配合,接受检测。如发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发热门诊就诊。
3.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工作人员逐户上门宣传健康卫生知识,排查疫情隐患,请广大市民自觉配合。
4.如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必须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车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县人民医院)诊治。
5.市民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须自行佩戴口罩到专业医疗机构(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
6.市民自觉学习健康和疾病预防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尽可能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到人员密集场所要养成戴口罩的习惯。
7.农贸市场、车站、公交汽车、的士、客运车辆、客船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交通工具必须实行“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一日一巡查”。
8.一律取消大型聚会和活动,歌厅、网吧、电影院暂停营业,禁止开办各类中小学生培训补课活动,开业、开学时间听通知安排。
9.禁止交易宰杀野生动物。
10.禁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造谣传谣,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