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8月12日讯(通讯员 马骊)8月11日上午,靖州交警接群众反映,称在永平路加油站国道旁有人私设路障影响车辆通行。经交警现场核实后立即对于设置障碍的洗车行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并将路障实施拆除,用具进行当场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交警提醒:城市道路是城市的基础设施,个人不得擅做他用,私设路障的行为不可取!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马 骊
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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