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将群众收养救护的领角鸮放归山林
执法人员利用春节赶集日发放、张贴宣传单
执法人员利用春节赶集日加大宣传力度
靖州融媒体中心2月10日讯(通讯员 覃利华 陈跃林 吴玲玲)为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有效防范疫源疫病传播,全面落实全国人大禁食决定,靖州县林业局自2月2日起,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森保站在县域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森保站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分成三个组,分片深入全县各区域展开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猎捕、养殖、交易、加工、运输、展演、食用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对农贸集市、宾馆、酒店、饭店、车站、医院、药店和经营交易场所进行巡查。
“依据全国人大禁食野生动物决定,不管店内有没有真正的野味,只要打着'野味'招牌招揽顾客,就是违法。”巡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向饭店餐馆业主发放宣传单,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们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参与收购、买卖丶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在三锹乡向村民宣传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途中,群众主动将收养救护的一只领角鸮上交,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到附近山林将其放归大自然获得新生。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共计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160余份,张贴“拒食野生动物,倡导文明饮食”、“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环境”等标语230余张,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善待身边的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人人有责。
截至目前,未发现宰杀、交易、加工、消费、展演、贩运野生动物等行为。下一步,县林业局将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长效管护措施,防止乱捕滥猎、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现象“死灰复燃”,达到警钟长鸣的良好效果,不断夯实建设美丽靖州的基础。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覃利华 陈跃林 吴玲玲
编辑:周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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