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靖州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一、巡察时间
县直单位巡察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4月18日。村(社区)巡察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4月9日。
二、巡察对象
县二凉亭示范场党委、县法院党组、县财政局党组、县应急局党组、县扶贫办党组、县发改局党组、县城乡发展事务中心党组、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党支部等8家单位及54个村(社区)党组织(具体名单附后)。
三、信访受理范围
反映被巡察单位(村、社区)领导及班子成员、中层骨干、其他党员干部职工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四、反映信访方式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巡察期间,除在被巡地悬挂信访举报箱外,还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具体见七届靖州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单位及信访渠道)。
五、接访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