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3月22日起,怀化市将规范整治城区共享单车

怀化新闻网讯 (记者 黄莎 通讯员 杨学礼)自3月22日至4月10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开展对城区内共享单车进行规范整治,整治对象包括我市城区范围内未经准入运营的共享单车。

据介绍,3月22日—3月28日为自行清理阶段,怀化市城区共享单车各有关企业(车主)自行回收城区本企业(车主)投放的共享单车。

3月29日—4月10日为强制清理阶段,城区共享单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分四个行动小组分区针对我市城区共享单车各有关企业(车主)逾期未自行回收的共享单车,依法强制拖离并存放至指定停车场。3月30日—4月10日,相关企业(车主)凭车辆证件或相关证明到各行动小组办理领车手续,同时相关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对责任人进行处罚。4月10日后,对期限内无人认领的车辆,按无主车辆依法依规报废处理。

在规范整治阶段,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已获取怀化城区共享单车运营资格的企业在怀化城区内人行道等适停位置施划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安装蓝牙道钉设施设备。市交通运输局指导监督已获取怀化城区共享单车运营资格的企业按计划投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性能安全、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以及自带头盔的共享单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对企业所投放车辆进行上牌。

来源: 怀化新闻网

编辑:王鹃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乡镇传真
  • 部门动态
  • 美丽靖州
  • 其他视频
  • 靖州新闻
  • 怀化新闻
  • 特别推荐
  • 专题频道
  • 书记县长报道集
  • 时政要闻
  • 走进靖州
  • 社会民生
  • 通知公告
  • 文化艺术
  • 学习教育
  • 文明创建
  • 聚焦
  • 疫情防控

阅读下一篇

返回靖州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