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融媒体中心1月10日讯(通讯员 吴繁颂)1月7日,靖州法院发出了2022年第一份“诉前调确”编号《民事裁定书》。
彭某与米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为有效化解矛盾,缓和当事人关系,靖州法院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繁简分流,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向当事人释明了诉讼成本、风险和可能的法律后果,经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靖州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依法进行审查,制作了(2022)湘1229诉前调确1号《民事裁定书》并送达了双方当事人。这也是2022年该院发出的第一份“诉前调确”编号的《民事裁定书》。
下一步,靖州法院将做好“诉前分流+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低成本、高效率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吴繁颂
编辑:李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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