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
社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是我们朝夕生活的港湾。在县委、县政府深入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改革之际,为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治理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影响、带动和凝聚社区居民共同参与、携手共建和谐宜居的“幸福小区·美好家园”,现向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1.要积极落实“双报到”。8月底前要认真落实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双报到”制度,即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到结对社区党组织报到服务;在职党员个人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服务。
2.要带头做到“三亮”。主动进行党员“三亮”,即亮身份、亮承诺、亮行动。党员无论职务高低,要主动向社会群众亮明党员身份,结合实际公开承诺践诺,带头主动参与社区党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切实融入社区、共建美好家园。
3.要自觉担当“主人翁”。要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工作,带头缴纳物业费,积极落实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安排,有诉求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表达。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巡逻检查、维护秩序、安全防范等服务活动。特别是有能力、有条件的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加入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当好党和国家政策的“宣传员”、收集信息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解决问题的“战斗员”。
4.要示范带头“树新风”。要时刻铭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引领社区精神文明新风尚,带头遵纪守法,敢于对身边的不正之风、不当言论说不,敢于制止破坏社区安定团结的行为和现象,敢于对违法犯罪行为亮剑;带头落实居民自治公约,尽己所能扶危济困、护老携幼、帮助他人、服务社区;带头维护社区整洁干净,不乱扔乱吐,不乱停乱放,不乱搭乱建;积极参与文明小区、卫生小区、美丽小区建设;举止、言行文明得体,不扰民;不参加并制止在小区内的迷信活动和不文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同志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热心公益,为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环境,奉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2年8月15日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编辑:邹家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