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单位:
经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靖防控发〔2022〕140号文件执行予以调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1月17日主城区各核酸采样点继续按原设置安排(参照靖防控发〔2022〕121号文件),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各乡镇继续按原设置安排(参照靖防控发〔2022〕109号文件),为集镇及交通健康服务点周边村组人员、毗邻绥宁的村组群众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二、各核酸采样点工作人员及样本转运方式、送检单位维持不变。
三、各乡镇、各单位、县防指宣传引导组要做好宣传引导,鼓励群众定期参加核酸检测。主城区和各乡镇集镇、交通健康服务点周边村组人员、毗邻绥宁的村组群众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取消时间另行通知,如无通知,继续顺延。
附件:靖州县主城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安排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
靖州县主城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核酸检测采样点
设置安排
来源:靖州融媒
编辑:李帮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