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疫情防控正值关键时期
有人却心存侥幸
恶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
案件起因
2022年11月22日,鹤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中发现,唐某某明知自己是新冠肺炎阳性人员的密接者,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重大疫情传播风险。
案件经过
经查,鹤城区红星街道唐某某(男,76岁)明知其作为密接人员,置工作人员规劝于不顾,在居家隔离期间多次违规外出,在城区两次乘坐公共汽车,并违规到蔬果店、市场集市、银行等多处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逗留,且未规范佩戴口罩,轨迹复杂、涉及面广。11月22日,唐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造成重大疫情传播风险。
案件进展
唐某某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已将该案受理为刑事案件。目前,唐某某正在接受隔离治疗,公安机关将在其解除隔离后继续调查完毕,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居家隔离指南
PART.1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及同住人员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由社区组织采样、物资保障人员上门采样、配送物资等服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应实行集中隔离。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PART.2
居家隔离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要求的核酸检测频次,并将监测、检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PART.3
居家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告知社区管理人员,通过120救护车转至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PART.4
居家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任何异常症状者,经社区核实,可解除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
PART.5
居家隔离人员最好单独居住,或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日常生活、用餐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应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来源:鹤城警务
编辑:李帮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