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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刘某某、张某某疫情赋码人员实施 居家健康监测管理的通告

11月22日,靖州县发现2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刘某某、张某某),后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均为外省入靖货车司乘人员。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保护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本次赋码人员主要是对11月22日05:00—11月22日10:00刘某某、张某某在靖宝市场驻留期间的涉疫场所风险暴露人员和时空伴随人员进行赋黄码管理。赋码目的主要是提醒赋码市民实施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配合核酸采样,防止病毒传播。

2.请广大市民第一时间查看健康码。赋黄码人员立即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告,执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3、5天进行核酸检测(“5天3检”),待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转绿码。

3.11月24日—28日,在县靖宝市场设置3个临时黄码采样点,采样时间为:11月24日09:30一12:00,11月26曰08:30一12:00,11月28曰08:30一12:00。未能在以上时段采样的,请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到艮山口社会采样点采样(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4.赋黄码人员要严格查验个人活动轨迹,11月22日05:00—11月22日10:00确未驻留靖宝市场,因工作、学习等原因需要解码的,凭11月23日以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群众,由村(社区)主要领导审核盖章,经属地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由县疾控中心审查依程序解码。(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李浔,19974545670)

各单位,各乡镇、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对提交的解码申请认真审核,确保疫情不外溢。根据“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乡镇、村(社区)属地责任。

5.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尽量保持相对独立,减少与家人接触。配合村(社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天早、晚两次进行体温测量并主动向村(社区)、所在单位报告。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如实向村(社区)、所在单位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6.广大市民要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不扎堆,采样2米线,确保安全。对瞒报、谎报信息或拒不配合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涉刘某某、张某某疫情赋码人员解码申请表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来源:靖州融媒

编辑:李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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