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我县发现1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为外省返乡管控人员,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感染者:王某,男,37岁,住靖州县渠阳镇花园小区(老电力公司对面)1栋
11月26日
13:15—13:30 由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工业区新疆伟涛木业专车转运至社区集中封闭管理;
15:00—18:00 由社区专车转运至乌鲁木齐火车站于封闭式候车室候车;
23:20 乘坐Z136车次15号车厢至长沙。
11月28日
18:00 到达长沙火车站,经专用通道上闭环转运车辆;
11月29日
00:30 乘坐闭环转运车辆到达怀化杨村高速公路互通处;
01:30 乘坐闭环转运车辆到达靖州实验山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01:30—02:00 从实验山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步行经江东大桥头到渠阳镇花园小区(老电力公司对面)1栋居家;
14:16—14:23 从花园小区步行,经鹤山路至县人民医院;
14:23—14:43 在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
14:43—14:50 从县人民医院步行经鹤山路至“突然发现”理发店(武庙对面);
14:50—15:21 在“突然发现”理发店(武庙对面)理发;
15:21 从“突然发现”理发店(武庙对面)步行回家,当天未再外出。
11月30日
01:08 作为龙某某(平茶镇江边村2组)密接人员,闭环转运至实验山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
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上述相关区域和场所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及疾控中心报告(联系方式见附件),主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各乡镇、县疾控中心、县防指办公室值班电话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来源:靖州融媒
编辑:李帮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