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员及时制止无证操作电焊作业行为。(龙鑫 摄)
靖州融媒9月25日讯(通讯员 龙鑫)近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飞山南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一男子无证操作电焊作业,遂将其移交至辖区派出所,依法处以一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悉,该男子无特种作业操作员证,且在店内进行电焊作业时,无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现场周边还堆放有可燃物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消防监督员依法拍照取证,并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讲解了近年来因无证操作引发的火灾事故案例,要求其及时学习电焊操作知识,做到依法持证上岗。
“我当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没有电焊操作证也没有关系,经过这件事我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事后该男子十分后悔。
消防部门提示:电焊操作属于明火作业,稍微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作业时一定要落实相关规定,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一审:杨晴馨 二审:滕栋 三审:李小芳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龙鑫
编辑:李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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