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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调整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增加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作为诊断标准。
“临床分型”进一步优化:分为“轻型、中型、重型、危重型”,取消“普通型”。
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
治疗方法进一步完善
1. 我国已经批准上市的抗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纳入新版诊疗方案。
2. 进一步完善了重型、危重型病例诊断标准和预警指标,将未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加入重症高危人群。
3. 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感染与基础疾病共治理念。
4. 进一步优化了儿童病例临床表现和救治相关内容。
5. 进一步完善了中医治疗相关内容。
调整“出院标准”
不再对感染者出院时核酸检测结果提出要求,而是由临床医生综合研判。当患者病情明显好转,生命体征平稳,体温正常超过24小时,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可以转为口服药物治疗,没有需要进一步处理的并发症等情况时,可考虑出院。
调整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
1. 进一步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做好患者分流。
2. 加强诊室、病房、办公室和值班室等区域清洁消毒和通风。
3. 根据暴露风险落实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4. 规范处理医疗废物,落实患者转出或离院后的终末消毒。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李帮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