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组织人民防空,增强市民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定于2023年11月1日在县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3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
二、试鸣信号
1、9时30分至9时3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分钟;
2、9时38分至9时41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3分钟;
3、9时46分至9时49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三、注意事项
市民听到防空警报试鸣时,注意识别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来源:靖州融媒
作者: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编辑: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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