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融媒6月21日讯(通讯员 曾令军 明湘兵 张玲 欧兴民)6月21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前往怀化众欣一医院,为社区矫正对象罗某某办理社区矫正期满解矫手续。
靖州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到医院为患病矫正对象“上门”解矫(曾令军供图)
据悉,罗某某因病需要长期在鹤城区众欣一医院住院治疗,在矫正管理期间,社区矫正管理局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医院进行看望、了解病情,并每月与主治医生联系,了解他近期的生活、思想、身体等各方面情况。
临近解矫,考虑到罗某某来往不便,社区矫正管理局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前往怀化,“上门”为罗某某办理解矫手续,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进行解矫教育,并为其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
近年来,靖州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坚持严格管理与人性化教育帮扶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方法,以法管人、以情感人,真正做到“治病救人”、教育帮扶,让矫正对象真正感受到矫正工作人员的关心与帮助,从而积极改造、回归社会。
一审:钟屿右 二审:滕栋 三审:李小芳
来源:靖州融媒
作者:曾令军
编辑:杨代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