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活跃社会经济,方便群众购置年货,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县民族广场设置临时新春年货市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地点
靖州县永平中路(民族广场)
二、期限
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8日(15天)
三、经营种类
春联书画、非遗产品、灯笼挂饰、糖果干货、熟食制品、儿童玩具、服装鞋帽、花卉摆件及各类小商品等。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假冒伪劣商品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登记报名
1.报名时间及相关材料: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由申请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中队登记,并办理临时摊点手续,摊位按经营类别进行统一划分。(注: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地址及电话:
报名地址: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栋一楼(福星路234号)
唐队长:15211558118
五、相关要求
(一)登记摊位须本人登记,本人经营。严禁一人登记多个摊位或顶替他人登记和转租、转卖摊位。
(二)需搭建展棚的,统一使用红色篷布,并做好安全保障。
(三)服从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
(四)严禁占用、毁损绿地,严禁用油漆在地面涂写,严禁侵占通道摆摊,使用高音喇叭扰民,损坏公共设施,生明火,乱接电。禁止经营销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如有上述行为,经劝导仍不整改的取消其经营资格。
(五)除设置的临时市场外,城区其他路段禁止摆摊设点、流动经营和尾随兜售。
请广大居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7日
来源:靖州融媒
编辑:李帮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