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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的公告

靖州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的公告

各参保群众:

为有效解决参保群众申办门诊慢特病“多地跑、周期长”等问题,实现门诊慢特病业务就近办、直接办、一站办,提高门诊慢特病办理效率。靖州县医疗保障局现将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委托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靖州县人民医院进行。自2025年4月3日起,各参保群众可前往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靖州县人民医院进行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初审,请大家相互转告。

一、优化首次申报及认定流程

(一)申报途径

1.线下申报。参保人员可以到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医保窗口和靖州县人民医院医保窗口任意一处提交资料申报。县域内其他二级及以上定点公立医院条件成熟后也可接受申报资料。

2.住院申报。参保人员在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和靖州县人民医院住院期间,符合申办病种的,可凭相关确诊的资料出院后进行申请。县域内其他二级及以上定点公立医院条件成熟后也可为住院参保人员直接申请。

(二)申报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湖南省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病历资料或相关资料(出院记录、门诊资料、病检报告、免疫学检查、生化学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与享受病种有关的医疗文书资料),县域外二级及以上定点公立医院已经确诊的检查结果实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不得要求患者重复检查。

(三)资料核对。医保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资料完整、页面清晰无误的,统一收集保管。对于资料错误、不清晰或缺失的,退回参保人员并及时书面告知理由。

(四)认定流程。参保人员呈报资料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受理、初审,每月2日前(节假日顺延)由医疗机构将上月受理资料递交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并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每月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将认定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自审批通过的下月起享受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

二、简化复评流程

患有脑血管意外的参保患者参加复评时,如因运动障碍(偏瘫、全瘫)、语言障碍(失语)等明显后遗症失去自理能力的,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上门核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及时上门做好核查记录(文字、图片等)并建档备查,可不经复审直接享受脑血管意外门诊慢特病待遇。对于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患者,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生存状态后,可不经复评直接享受相应门诊慢特病待遇。

三、申报要求

(一)规范认定。提供认定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认定专家, 应严格按照准入标准及要求开展认定工作,不得降低标准或协助伪造认定资料。

(二)如实提供资料。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应如实提供病历复印件和化验检查等认定资料,不得伪造证明材料。

(三)主动告知。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对本院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的、符合门诊慢特病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员,应主动告知门诊慢特病申报流程或为其办理申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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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获取可申报门诊慢特病种详细资料)

靖州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

来源:靖州融媒

编辑:李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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